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研室主任职责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5-01-22浏览次数:2731

   
   一、依据学院的有关规定,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教研室的教学、科研等项工作计划。
   
   二、按照教学计划,提前半学期部署教研室下一学期的教学安排;分配所聘教师的教学任务,并将其工作量记录存档。

    三、定期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开展教学研讨、互相听课、交流教学经验、教学改革等项工作。每学年向学院提交教学情况总结报告。

    四、组织制定执行教研室所承担课程教学大纲的工作计划:主要包括:
         (1)教学目的和要求;
         (2)课程主要内容;
         (3)学时分配和教学进度;
         (4)改善教学手段和完善教学环节;
         (5)应该充实或更新的教学内容;
         (6)考核的标准与安排。

    五、定期听课,掌握所聘教师的教学进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效果等基本情况。做到开课前督促、中期检查、结课后总结,并上报学院。

    六、按照学校教务部门的统一要求,认真组织落实本课程考试的命题、监考、阅卷等工作。统考课程要逐步建立题库。督促监考教师明确职责、严肃考纪。督促阅卷教师按期完成任
务,并统一将学生成绩报告单在5天之内上交学院办公室。

    七、参加本教研室招聘新教师的制定计划、报名遴选、试讲考核等项工作。督促新聘教师了解各项教学规定和基本要求,并认真执行。

    八、负责制定和执行本教研室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课程规范等。